2015年9月11日 星期五

感受自由的真諦,舊金山城市散落印象(2):舊金山噹噹電車 / 城市之光 / 中國城 / 小義大利城






舊金山電車 / 城市之光 / 中國城 / 小義大利城

旅行中,很喜歡在城市閒晃,
總是被新鮮事驚訝著而打破了自己是當地人的幻想,
樂此不疲於這種遊戲 

復古電車一直是我與旅伴小白朝聖的其一,木造的內裝更是首推,
不同地鐵它的魅力在於能坐著這麼可愛的交通工具又能沿途飽食風景,
每次睜開眼都有新奇這種感覺好棒,

回台灣常想著,辦公室像旋轉餐廳已經不能滿足我了啊!

如果能設在電車上成為移動辦公室那實在是最高!(雙手高舉日式大喊)


自助旅行的好處是能更貼近他們的生活,

買票、坐公車、餐廳吃飯、購物等,


英文很破但盡力溝通,相信美國人大部份都是很友善的(至少這趟旅程遇到的都是),一開始想買ONE DAY PASS的電車票(15元美金),因為我們每天從庫博蒂諾坐火車到舊金山差不多已經快中午了,覺得不划算,但仔細算算3 DAY PASS只要23美金耶!

還能任意坐BUS,於是用破爛英文去換票,櫃台的大哥人超好,不僅很樂意幫我換,他說著:這裡很棒,還是玩三天比較好,對吧!?

我笑著點頭,拿到像是刮刮卡的票才發現…3 day pass是連續的~也就是說從刮開日期的那天就得連續三天使用,不能選天...(還真以為是刮刮樂)。


無妨,只好連續三天努力飽覽風光,從一長串人龍中找到排隊位置,在市中心是我們電車之旅的第一站,排隊過程是個有趣的體驗,除了可以看電車還能看人,前面歐洲(猜是南歐)的美女們請我們拍照,這種賞心悅目的回饋令人開心。

舊金山電車很妙,車頭只有一邊,如果要往回開怎麼辦呢?地上有個超大圓型輪盤,很像中國人餐桌上的轉盤,把車子放在轉盤上再人工式的轉回去。

電車上塞滿了猛按快門的觀光客,我與小白雖然也屬同類人,但實在不想人擠人,我們很有默契想著:不然反過來玩好了,於是等車上人差不多下光之後再決定下車地點,自詡小小書蟲的我們隨意亂晃竟遇到很有名的書店,

曾入選全球十大最美的書店城市之光(CITY LIGHT BOOK STORE)1953年由詩人勞倫斯所創建的,落地窗矗立在有點歐洲氣息的街道上,文學家說:

『城市之光 不僅是書店還是教堂。」

許多人權活動也在此辦過,對於當地人來說,信仰已大過於閱讀了吧?

舊金山歡迎各色少數非主流,光站著彷彿就能感受到反叛、獨立、對抗強權、自由的衝擊,尤其以披頭四帶起的風潮,當時的情操及浪潮我深受感動,而反觀在這個年代如果抗爭顯得更純粹一些,不是光從本身的利益出發(或更噁心的是只為自己想紅),我想我會更支持。

裡面比想像中大很多,雖不氣派但溫暖舒適,門口貼滿便利貼,收藏許多明信片、詩、手稿,聽說還有許多諷刺短文、保守派宣言、左翼歌詞、右翼競選傳單...
常在想,這世界因為網路而改變,但很多手感的觸碰依舊不會被淘汰,陽光灑在書本上那種翻閱的觸感,我特愛書放在木櫃的氣味,紙張的溫度透過鼻子和指尖鑽進心裡;

架上的明信片是一頁簡單的兒童繪圖史書,不一樣的城市之光成為一張張明信片,有聚眾的、有全景的、有插畫遊行的...,直接買 是最快速閱讀的選擇。

步出書店,街上生動有趣的壁畫把城市妝點為藝術品,白色尖塔(環美金字塔)、科伊特塔、慈恩堂、蒙娜麗莎敞篷小車、中國城與義大利區交界處...
像在戶外博物館中散步,豔陽藍天一瞬間很容易忘了俗事,愈旅行愈覺得自己渺小,身為自由創作人(什麼時候又變身了?),堅持小事成就品質是好的,但人生很短、世界很大,那些瑣事怎還能計較?

在異鄉其實也不過10天光景,最不爭氣的是舌頭阿!

其他感官興奮新鮮,就味蕾偏偏是千年老頑固,實在很難妥協,鼻子也一起叛變,光聞熱煙,我就知道中國城來了,中文字、街道凌亂、人聲吵雜、紅色燈籠長串跨越天際...好熟悉,賣紀念品的商店似乎想用盡每面牆與空間,把商品擺得滿滿眼花撩亂,一步之距,招牌立刻增大10倍,比花俏比視野,港人較多,有種香港街道的錯覺,(無底洞的)食慾被填滿了,真想連同香味打包帶走!被吃控制一生的女人(),接著好幾天都來這報到。

過一街是北灘小義大利區,腦海想像的過於熱鬧,義大利帥哥與標準的義大利風情並沒有出現,只有幾個肚子很大的服務生,可能是非假日非用餐時間,僅兩條街左右的區,稀落的人,顏色倒是蠻豐富的,紅綠白為基調的義大利餐廳我們並沒有停留,因為舌頭太頑固嘛!

旅行日誌進度真是緩慢的可以,轉眼都過了一年多了,但記憶還是留在心中很久,

人生嘛~~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步調,急不來(找理由)

不過最近看到村上春樹的日程表真是汗顏,某天再寫文章時特意不聽音樂,
因為我也是很容易分心的人,寫不到一下午宣告放棄,

這涼涼的風還是適合聽首just blue做結尾吧!






 



徒手轉
文青就是這樣
























就算到唐人街還是要看書(甲掰)


激似湯姆克魯斯的帥哥!(清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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